注:工作地点跟项目走。
1、认真执行国家、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、法规及集团、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;
2、做好与业主、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互相联络,协助项目进行工程安全等级的评定工作。
3、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安全生产,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;
4、督促、指导项目完善安全管理措施,搞好施工现场安全达标,检查、考核措施的落实;
5、监督检查项目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、施工机具、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,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发出整改通知,并核查整改情况;
6、根据施工的进度,有责任向施工人员提出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,并提出预防措施;
7、负责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、收集和整理;
8、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,协调业主、监理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,有权责令限期整改、停止施工,并有越级上报权;
9、协助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;
10、研究项目安全状况和动态,并制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.